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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化学物质申报: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是由中国环保部颁布的,要求新化学物质在进口或生产前须完成申报登记,包括科学研究备案申报、简易申报和常规申报;申报材料中可能包括新的测试项目及化学品安全报告。

  •  申报方案和流程的制定
  •  唯一代理服务
  •  物质查新
  •  数据评估及缺口分析
  •  测试方案设计及实施
  •  测试项目跟踪及审核
  •  专家声明制定
  •  制作风险评估报告
  •  申报相关材料制作、递交及跟踪
  •  申报前后与法规监管机构的有效沟通
  •  申报后义务服务,年报、首次活动报告、每次活动报告等
  •  法规培训
  •  法规咨询
  • 化学品质量和纯度
  •  化学成分分析
  •  化学痕量分析
  •  常规与非常规测试
  •  法医分析和科学服务
  •  污染分析
  •  化学杂质鉴定
  •  未知化学品痕量测定
  •  化学成分分析和研究
  •  化学品分析服务列表

化妆品新原料申报:

2013年CFDA发布了关于征求调整化妆品新原料注册管理有关事宜意见函,拟规定自2014年4月1日起,CFDA不再发布化妆品新原料审批公告,而是向批准的化妆品新原料申请人发放《化妆品新原料试用批件》,批件有效期为四年。核准范围以外的其它企业如需使用该原料生产化妆品必须另行向CFDA申报。因此对于化妆品新原料,首先申请批件的企业一旦通过审批将获得该原料四年的保护期,也就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化妆品市场上获得先机。 

食品接触材料申报 / 中国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申报:

中国《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根据《食品安全法》,从事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或者进口活动之前,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2011年卫生监督中心相继颁发《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自2011年6月1日,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开始实施。

危险化学品登记: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91号),新版《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53号)于2012年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并实施。新《办法》要求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和进口企业在从事生产或进口活动前需为其危险化学品进行登记并取得登记证。对于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和经危险性鉴定后具有危险性的化学品。此外,企业还需要为危险化学品制作符合国标要求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标签以及为危险化学品提供规定的应急咨询服务。 

化学品测试与分析内容:

  • 化学品质量和纯度
  •  化学成分分析
  •  化学痕量分析
  •  常规与非常规测试
  •  法医分析和科学服务
  •  污染分析
  •  化学杂质鉴定
  •  未知化学品痕量测定
  •  化学成分分析和研究
  •  化学品分析服务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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